熟齡的離婚不見得是愛上別人了,有時候,更可能的是終於決定要過自己一個人的日子。
最近傳出梅莉史翠普與結婚四十五年的丈夫已經分居六年的消息,熟齡的離婚跟年輕時那種鉅力萬鈞的分手,想必是不同的兩回事,我以前會覺得人跟人如果愛上了就不該分開,但如果愛情已經不再呢?剩下的親情溫情,是否足以作為婚姻存續的要件?害怕一個人的恐懼是否真的是讓人留在婚姻裡的正當理由?我還沒有答案。
要終結已經延續多年的關係總是一件很痛苦的事,因為這麼多年的相處,導致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,不是一刀兩斷這麼簡單的,我以前總天真的以為婚姻是某種終點,但其實人生就只有一個終點,那就是生命完結的時候,婚姻是兩個人在當下對對方的一個許諾,我們往往天真的相信那個許諾就是永遠,不管貧病或富貴,但是顯然不是這樣的,天長地久是一個神話,很多時候沒有分開不是因為愛情如許堅貞,而是因為怕踏出新的世界。
婚姻裡的外遇是否需要強烈譴責?我認為外遇是一種懦弱的選擇,既不想重新開始,又貪戀新鮮,但是人不就是一種缺點多多的生物嗎?去責備人性的懦弱似乎有點太過苛求,我們能做的也只有要求自己不要對懦弱屈服,不要成為別人懦弱的成因。
熟齡的離婚不見得是愛上別人了,有時候,更可能的是終於決定要過自己一個人的日子,一個人的日子就是一種新開始,婚姻的終點其實是下半場人生的新開始,就像慾望城市的續集華麗下半場,也要在大人物之死後才能重新展開,不然維持在婚姻裡往往就是日復一日的平凡生活,這樣一來,人生的下半場就是平淡地往終點走去,而沒有刺激,沒有新的生活。
只是我們終究不是影集的主角,大部分的人都唏哩糊塗地過了一生,所以我們會對愛情如此看重,因為愛情那電光石火的瞬間,彷彿照亮了我們整個人生的糊塗,我們在那一瞬間看清了自己是誰,承諾也許長遠,但愛情卻是短暫的,因為真正感受到愛情的時機,只有那彼此認定的一瞬,跟纏綿火熱的早期,有誰能永遠維持初遇時的新鮮到永久?
但那不代表我們就不要愛了,會腐化的東西代表它新鮮過,有使用期限的東西才能養人,只是,當愛沒有了,我們是說服自己繼續待下去、是激勵自己再創造出一點來,還是就一拍兩散,互相祝福彼此奔前程呢?這都是成熟的做法,只是我們人往往沒法那麼成熟罷了。離婚、分手,都是斷裂,分居是一個比較文明的前導方式,試試看能不能過、喜不喜歡過跟這個人分開的日子,長久的歲月也許不能教會我們怎樣天長地久,但至少分開時我們可以溫柔一點、成熟一點。
終究是令人遺憾的,我始終相信愛情的力量,我深知愛情的消失與毀壞,但過不去的就是,究竟為什麼曾經如此相愛的人,會走到形同陌路的結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