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陳夏民,你的人生編輯。 每一個人都是一本書,精彩與否,端看我們如何「編輯」自己。十多年來,我經營出版社與書店,每天與書作伴,學會了如何運用編輯技術,來整理生活中令人頭疼的毛邊。你知道嗎,人際關係,實體數位收納或是夢想計劃......萬物皆可編輯喔。

把興趣當成工作,原本的興趣時間自然會轉化成工時,當興趣與工作之間的界線日漸模糊,迎面而來的便是長時間的工作與壓力。

請搭配我愛工作不愛上班,這樣很怪嗎? |【閱讀夏LaLa】第30集一起享用

 

 

每次到學校演講,都會有同學在結束後前來詢問,要怎麼樣才能加入出版產業,成為一名編輯。他們眼睛有神,對做書懷抱熱情的樣子,不禁讓人欽羨。不過,新鮮的肝不一定是產業的完美解答。有一陣子,我會直接回應,請他們打消念頭,不要踏進這個產業──因為太扭曲、太辛苦了。

 

在我踏入出版業之前,我也對一本書充滿好奇,甚至懷抱著崇高的使命感,每天都期盼著有一天可以編輯到偶像的書籍,成為對方事業上的重要支柱。但在入行之後,直接、間接遇到的破事兒太多,不僅目睹偶像墜落神壇,也折損了太多的熱情,一度變得憤世嫉俗。

 

在世界還新鮮的時候,我們總夢想在喜歡的領域工作,認定可以把興趣當作工作是幸福的。如此一來,工作不只是職責或是賺錢,更是實現自我價值的路徑。在職場上大展長才,把生活過得意氣風發,更是多數人心中無限上演、重播的畫面。但是理想與現實之間存在著落差,如果說幻滅是通往成人世界必經的道路,那麼重新理解志業可能帶來的傷害,也是事前必須做好的功課之一。

 

因為把興趣當成工作,原本的興趣時間自然會轉化成工時,當興趣與工作之間的界線日漸模糊,迎面而來的便是長時間的工作與壓力。志業成功的不確定性太高,更是會反覆挑戰自身理智,你將發現喜愛的事情不一定可以支撐生活,於是必須花更多時間打工賺錢,你也會發現在長期耗損之下,原本對某一物事懷抱著的興趣與愛,竟也慢慢變質,一不小心還會生出恨意──恨世界,恨自己,恨興趣。

 

 

曾經有一陣子,我對書也懷抱著恨意,那種可以把書隨意丟擲在地的輕蔑之感,讓我嚇出一身冷汗。後來我才發現,那是一種押錯寶的憤怒,因為長期的付出卻未能達到我內心所設定的目標,經濟與健康長期失衡,心理狀態也因太過疲憊而扭曲,覺得全世界都對不起我。

 

但事實真是如此嗎?工作是自己選的,也沒有大魔王成天攔路阻擋,為什麼明明那麼愛的事情,作到最後只剩下恨?為什麼每一步都走得無比艱辛,好像是犧牲一樣?我到底出了什麼錯?

 

直到經歷過幾次身心職災,反覆從黑暗世界走出來之後,我才看得比較清楚,能夠理解原來志業與生活之間必須保持界線,不能夠永遠黏在一起。再怎麼喜愛的東西一旦變成了生活的全部,自然而然就會變質,讓你膩了。

 

但我還在這裡,依舊從事喜歡的志業,覺得狀態越來越好了。如今,我不會阻止他人踏入出版業了,因為我發現那也是一種傲慢——如果這個產業明明那麼苦,為什麼我還要留在這裡?我算是哪一根蔥,怎麼有資格去叫別人不要進來呢?

 

後來,只要有人來詢問我,我都會好好鼓勵他們,也期待這些新血的到來,能夠為這個疲憊不堪的產業帶來改變。但我不忘告訴他們,把興趣當成工作,反而更需要紀律與距離。

 

首先,必須理解工作本身是一門專業,如果等閒視之,有可能會受傷。

 

我曾遇過一些以為編輯工作可以每天看書,實在很幸福的讀者,等他們真的成為編輯,才發現這份工作不只是看書挑錯字,也不是整天坐在辦公桌,有時是勞力活,有時甚至會面對糾紛還要練習殺價控制預算。其中也有人因為與喜愛的作家合作後,發現對方的真實面貌與人設完全不同,甚至被對方整得很慘,內心打擊太大而必須辭職,之後甚至把對方的書全部送進二手書店販售,也不願留存一本,眼不見為淨。

 

是啊,工作其實也是與人相處的修煉,在這個世界上,沒有什麼工作是可以全然依照自己的意思去做的。於是,溝通與妥協成了重要的練習。要如何聽見別人的需求,也讓別人聽見自己的想法,在與會每方都有所期待的狀態下,有取有捨,讓每一個人都不會空手而回,是極大的練習。我甚至覺得,這項練習才是一項工作是否能走得久遠的關鍵。

 

其次,是必須理解工作就是工作,不是生活全部。任何違反勞基法的工作要求,都是不對的。

 

有很多選擇興趣成為工作的人,往往會為愛燃燒,更願意付出一些。如果在正常的工作環境之下,這樣的熱情對於職涯發展絕對是加分的。然而,這個世界是有壞人的,他們習慣把年輕人當作是免洗勞動力,以各種抽象的語言去操控員工,利用他們的良善與熱血,要求他們增加工時,自己墊錢,甚至是提供壓根不對的服務。

 

 

於是,我總會提醒新人,時間到就要準時下班,週末如果遇到公司要辦活動,記得申請補休或是勞務補貼。不要把工作當成順便服務興趣的工具,而是必須認真看待它本身的責任與產值,公司支付自己多少薪水,我們就做多少事情,絕對不能少,但也不能多太多。偶爾開心就多燃燒一點,但千萬不要把過度付出當作美德,還成天掛在嘴邊炫耀。這是很容易讓人在職場徹底壞掉的陷阱啊。

 

能夠把興趣當作工作,是很幸福的,畢竟可以用各種實務去印證自己對興趣的愛,去成就、去成全,然後從中獲得更深的知識,愉悅又滿足地浸泡在求知欲之中。然而,喜愛的東西更是容易割傷自己。如果可以,希望我們都能享受到其中的良善,卻也記得與之保持距離,不要把整個人生都賠進去——那可不是為藝術犧牲,而是自找死路啊啊啊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