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山大學藝術管理研究所畢業,以藝術投資為興趣,時尚評論部落格「個人意見」格主。著有《個人意見之品味教學》《個人意見之待人處世指南》《個人意見之愛情寶鑑》以及《個人意見之完美的任性》。

造成離婚有千萬種藉口和理由,可以是有外遇,可以是在婚姻裡漸行漸遠,可以是婆媳不和,總之就是緣份盡了,兩個人各自走向人生的不同道路。

最近有個新聞引起了我的注意,有外遇男子申請釋憲,認為民法中的「有責者不得申請離婚」這個條文違憲,認為法律也應該保證人民的離婚自由,這兩位外遇男子(可能可以說是在婚姻破裂中的「有責者」)都認為自己應當可以提出訴請離婚。


後續有些比較深奧的法律辯論,我因為不是專家,所以就不深入的討論法律面的爭論了,但是我開始思考離婚的條件究竟是什麼?當然說起來很簡單,兩個人結婚是決定一起往前走,不能繼續一起往前走了,那就是離婚,造成離婚有千萬種藉口和理由,可以是有外遇,可以是在婚姻裡漸行漸遠,可以是婆媳不和,總之就是緣份盡了,兩個人各自走向人生的不同道路。

 

但是事情當然沒有所說的這麼簡單,離婚對很多戀愛腦的人來說是對自我的否定,那些為了維持婚姻所付出的一切,到頭來都算什麼?在婚姻或任何兩人的長期關係裡面,一定有委曲求全,一定有改變自己,因為人天生就是不一樣,兩個人在一起得彼此依賴長出緊密的形狀。

 

 

驟然離開了,要修補的是破碎的自我,建立自我與修補自我才是離婚最大的考驗,不是深恨對方,不是報酬,而是在這婚姻裡面形成的自我,在沒有婚姻以後應當如何面對,我們都怕面對殘缺的自己,因此離婚的痛點不只在不再跟所愛或曾經所愛的人分離,而是在於對自我價值的一種顛覆,需要重新建立與自己的新關係,這實在是千難萬難,很多人不願意離婚有現實上的理由,也有這種更私密的,內心上的理由。

 

 

另一個比較之前的新聞,是超模吉賽兒邦臣和球星老公湯姆布瑞迪的離婚消息,這對夫婦在婚姻狀態維持的時候一直形象很好,從來沒有出軌外遇的花邊新聞,唯一的新聞都是兩人高度自律健康飲食,維持身體最佳的狀態,但他們也因為湯姆布瑞迪本來說要退休多陪伴家人卻又反悔,而導致婚姻走不下去。

 


這個新聞讓我思考,我對婚姻那種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的想法是不是自始至終都是錯的?在婚姻裡面我們真的需要改變自己嗎?吉賽兒毅然提出離婚不歸責於任何一方對婚姻不忠,而是在這婚姻裡面沒有她想要的東西,因此毅然決然地提出離婚,她有獨立的經濟能力(超強的經濟能力才對),有決斷力,不留戀過去的提出離婚,我認為非常現代。

 


我們面對愛情和婚姻也許應該有更現代化的想法,不要愛的失去自己,不要用婚姻來定義自己,婚姻是兩人彼此的互相陪伴,是一個很動人的諾言,但是當發現婚姻裡面已經沒有自己想要的東西時,也能瀟灑獨立的離開,至於誰有婚姻破裂的責任,那是很少人能真正解答的問題,能夠獨立的愛著別人,才是真正的愛情,這樣,當愛情沒有了以後,我們也才能不灰頭土臉的離開。


 

圖片來源: 婚詞離曲劇照、我們離婚了劇照